| 信件编号: | 20260418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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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信件类型: | 我要投诉 |
| 来信标题: | 投诉绿城物业乱作为导致本人受伤不理赔 |
| 来信时间: | 2026/04/18 09:19 |
| 来信内容: |
2026年3月22日晚6点50分,本人步行经过金寨县新城区绿城春风里小区门口时,由于天黑被绿城物业放置在路上的锥桶和牵引绳绊倒,导致本人行动受限,衣服摔破,手机摔坏。经金寨县中医院急诊科检查证实腿部挫伤,肩袖部受伤,建议休息半个月。报警后警方调取监控记录证实锥桶及牵引绳放置为路中央位置,物业公司也承认锥桶和牵引绳为物业放置,目的是将前面的垃圾桶与行人隔离,拒绝承担赔偿责任。现来信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,责令绿城物业赔偿本人医院费、半个月的误工损失费共2000元,并向本人赔礼道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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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答复单位: | 金寨县城管局 | 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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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办理时间: | 2026/04/23 17:23 | ||||||||||
| 回复内容: | 尊敬的来信人:您好!关于您反映的问题,4月20日下午,县城管局工作人员联合红星社区组织您户与物业公司进行当面协商。经沟通,由物业公司一次性支付伤者相关费用1500元,并签订书面协议。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,已在调解书上签字确认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,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(如果已登录,请刷新页面)。 | ||||||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