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信信息
信件编号: 20260418001
信件类型: 我要投诉
来信标题: 投诉绿城物业乱作为导致本人受伤不理赔
来信时间: 2026/04/18 09:19
来信内容:
2026年3月22日晚6点50分,本人步行经过金寨县新城区绿城春风里小区门口时,由于天黑被绿城物业放置在路上的锥桶和牵引绳绊倒,导致本人行动受限,衣服摔破,手机摔坏。经金寨县中医院急诊科检查证实腿部挫伤,肩袖部受伤,建议休息半个月。报警后警方调取监控记录证实锥桶及牵引绳放置为路中央位置,物业公司也承认锥桶和牵引绳为物业放置,目的是将前面的垃圾桶与行人隔离,拒绝承担赔偿责任。现来信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,责令绿城物业赔偿本人医院费、半个月的误工损失费共2000元,并向本人赔礼道歉。
回复内容
答复单位: 金寨县城管局
办理时间: 2026/04/23 17:23
回复内容:

尊敬的来信人:您好!关于您反映的问题,4月20日下午,县城管局工作人员联合红星社区组织您户与物业公司进行当面协商。经沟通,由物业公司一次性支付伤者相关费用1500元,并签订书面协议。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,已在调解书上签字确认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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